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听课管理办法

发布者:邢海亮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450

第一条为进一步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课程教学的基础地位,切实加强学院教学管理,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导师组长等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课程听课制度(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党政领导、导师组组长(含博导组组长)、系(部、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师党支部负责人、辅导员、班级导师及教学督导员等都必须按照要求听课。具体听课任务如下:

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导师组组长(含博导组组长)、系(部、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师党支部负责人、辅导员、班级导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学院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原则上不少于2学时,或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学时。

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的听课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听课次数。

第三条听课范围:全院本科课程(列入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含学院教师开设的通识选修课)和研究生课程(含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等)。

第四条听课形式:听课可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包括单独听课、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等。除有专门要求外,听课人员采取不定期随机选择的方式听课,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

第五条听课要求:

1. 了解任课教师授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政治纪律(在授课过程中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学纪律(教师遵纪守时情况、课堂管理情况、教风仪表情况等)、教学态度、教材选用、教学大纲、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教学效果等。

2. 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思政课、专业课内容的情况,并将课程的价值引领作为听课督查的重要监测点。

3. 了解学生上课基本情况。

4. 了解教学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情况。

5. 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

6. 学院党政领导、教学督导员听课范围为全院课程,导师组长、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听本专业的课程,系正、副主任原则上听本系教师的课程,教师党支部负责人原则上听本支部党员教师的课程,教研室正、副主任原则上听本教研室教师的课程,辅导员和班级导师原则上听本年级、本班级学生的专业课程。

第六条听课人员可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尽可能与任课教师和学生交流,并将听课后的有关意见建议当场反馈给任课教师。听课人员对任课教师及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答复和解决的,及时分别向分管本科教学和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反映,由各分管副院长给予回复和解决。必要时,由各分管副院长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

第七条听课范围实现全覆盖。每学期学院所开课程至少被听一次以上。每次听课前,听课人员应到教学秘书或研究生工作秘书处查询本学期已听课情况,避免同一课堂被多次重复听课。每次听课后,听课人员应在3日内将听课结果反馈教学秘书或研究生工作秘书记录,由两位秘书分别对本科和研究生听课情况予以汇总;通过听课全覆盖,确定讲课有问题的重点人员,实行“一人一策”帮扶整改。

为准确掌握任课教师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听课前,听课人员可到教学秘书处查询所听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表》。

第八条听本科课程填写《听课记录表》,听研究生课程填写《听课手册》。每学期结束,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由学院存档,并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听课统计结果报学校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员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学院定期总结听课情况,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对优秀课堂教学经验和做法予以推广,适时组织开展学生评教、示范课程观摩等活动。

第十条所有听课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听课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由学院纪委诫勉谈话。诫勉谈话之后仍拒不完成听课任务的,由分管副院长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018912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