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荔发布时间:2018-10-08浏览次数:722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各社会实践队伍实践成效,推选优秀的实践学术报告成果,院团委决定对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审,并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推优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评选事宜

(一)奖项设置(各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1.优秀社会实践队:4个。

2.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4篇。

3.优秀带队教师:1-2名。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1名。

(二)奖项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奖项的团队须提交评优申报材料(含社会实践成果报告(附件2)和维普查重报告两部分)至我院团委进行初评(文本相似度检测)。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我院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2.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3)、实践成果维普查重报告及实践心得体会维普查重报告,共3份材料)至我院团委进行初评(文本相似度检测),其中实践心得体会、实践成果报告均不少于1500字。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我院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3.所有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和先进个人奖项的团队(个人)都须填写《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对应部分的相关信息(见附件4),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汇总。

4.请各团支部于101112:00-12:30将纸质版所有奖项申报、汇总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至文泉楼北208教工之家,电子版于1010日20:00之前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gzzb2018@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命名为“××团支部+社会实践推优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维普查重,学院内凡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总结材料重复率超过15%的,取消其评选资格;若学院内出现1项或1项以上材料涉嫌抄袭(重复率超过校团委要求)的,将被取消“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

2.查重范围应为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封面部分包括模板封面、基本信息登记表及目录;附录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参考文献、团队简介、团队成员研究综述、调研数据统计、调研问卷模板、访谈提纲、访谈实录、经费开销等不应当作为正文内容的部分以及团队在申报材料中自行归纳在附录中的部分。团队成员分工、行程安排、新媒体宣传等正常申报材料部分可算作查重送检部分,自行查重时可不予以删除。

3.评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院团委将对候选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

4.校级立项团队、个人奖项申报遵从校团委通知,名额不占用学院分配指标;院级立项和未立项(自主进行实践)的团队(个人)可积极申报。

5.若申报2018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先进个人,请按照模板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各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18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申请模板.doc

附件3:2018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模板.doc

附件4: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转发校团委《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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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8